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始建于1956年,是一个建所60多年的老单位,前身为贵州省中八劳动教养管理所,2008年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7月正式更名为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实现职能转型。省一所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戒毒人员出所复吸率,最大限度地提高戒毒人员出所操守率”为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戒治工作硕果累累。
主要责职:收治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负责任人:所党委书记、所长周志平
办公时间:工作日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中八 贵州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来所乘车方式:金阳客车站乘坐清镇市大巴车,到清镇后转7路公交车,到达终点站。如自己开车,导航输入:中八邮电所。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1-82549204;所政管理科:0851-82603116、0851-82549203。
探访规定:邮编为551419。
一、注意事项
1.探访人仅限亲属、监护人、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有关工作人员,且一次不超过3人。
2.探访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和与戒毒人员的关系证明。
3.探访在专门的探访室并用带录音和回放功能的专门电话进行。
4.探访人的手机等重要物品应存入专门的物品柜内。
5.探访禁止使用隐语和外语。
6.探访人为戒毒人员带送物品仅限现金,且须存入戒毒人员在所内的个人账户。
7.戒毒人员正在单独管理以及其他不宜探访的,禁止探访。
8.特殊情形需探访的,须经所管理部门或分管所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