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一些“特殊”的吸毒人员,他们恶习较深,五毒俱全,凭借自身所患恶性传染病或重大肢体伤残而无法被戒毒所收治这一客观状况,肆无忌惮,并恶意传播多种疾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国家禁毒委、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对上述吸毒人员的送戒收治、有效管控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也为戒毒机关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提供了有效依据。
为实现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应收尽收”、“即送即收”的工作目标,天津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专区应运而生,针对病残吸毒人员“多进宫、难矫治、反戒治”的典型特征,专区戒毒民警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形成了符合专区特点的教育矫治方法——《戒毒人员入专区14日管理办法》,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本案中,戒毒人员张某就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投送到青泊洼戒毒所的病残吸毒人员,专区民警用耐心与智慧,灵活运用上述《管理办法》,帮助张某实现思想转化,明确身份意识,完成角色转变,顺利渡过生理脱毒阶段,以积极的身心状态投入到戒治康复活动当中,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戒毒人员张某出生于1976年6月,天津市人。吸毒方式:静脉注射。吸毒类型:海洛因。所患疾病:糖尿病、高血压3级、窦性心动过速、肝功能异常等。2019年7月由公安机关直接投送至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其戒治表现为:
适应环境困难。张某有长达10年以上的吸毒史,曾受到包括劳教戒毒、社区戒毒、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等多种处理,其中有多次因病未执行的记录,这是张某第6次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由于具有多次的“拒收经验”,张某在此次进入专区时表现得毫不在乎,以为只是走个过场并不会真的接收。经过公安医院值班医生的诊断,张某符合专区接收条件,对其办理了接收手续。看到这次“玩真的”,张某傻眼了,表现得极为烦躁、不安。面对这一情况,值班民警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详细说明了《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内容和法律效力,使其明确认识到:像他这样的病残吸毒人员已被列入依法收治范围,必须服从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并且在病残专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看病治病, 其自身病情并不会影响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既然已经来到病残专区,就要遵守病残专区的规章制度。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张某不得不接受了现实。
疾病症状复杂。由于张某正处于生理脱毒期,戒断反映较为强烈,表现为焦虑、敏感、失眠甚至产生幻视幻听,加之在外长期吸毒时产生的愉悦感麻痹了身体的病痛,掩盖了真实的病情,贻误了诊断治疗,直到进入病残专区、接受生理脱毒后,在没有毒品麻醉的情况下,其真实病情症状才得以暴露呈现——时常昏晕乏力、恶心呕吐、盗汗失眠、心悸气短并伴有低烧以及精神涣散、记忆减退、情绪障碍等不适症状。
身份意识模糊。初进病残专区,张某没有明确的身份意识,只把自己当成病人,把戒毒所当作公益医院,以各种不适症状为由,频繁要求就医治疗,而当民警带其所内就医或出所外诊时,又一味索要止痛药品或其他麻醉药剂,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则多不配合,参加日常康复训练、学习劳动、文体活动时更是心不在焉,兴味索然。
分析研判为:一是在生理脱毒期,因多种疾病的症状并发,使张某产生了对毒品的强烈渴望,在找不到毒品及其替代药品的情况下,其难忍煎熬,往往借治病之机,企图通过胡乱吃药,胡乱打针,缓解症状。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某确有“装病泡号”目的。二是多种疾病症状又确实严重困扰着张某的身心,影响了其戒治康复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其要求就医诊治又确实有其客观合理性,加之张某逃避收治受挫,身份意识模糊,环境适应较差,在思想认识、行为养成、康复戒治方面急需教育矫正。
为此制定如下方案:
一是开展对症治疗,遏制症状发展,降低毒品渴求,打好脱毒基础。
二是关心生活疾苦,开展个别谈话,加强思想引导,走出认识误区。
三是明确身份意识,适应场所环境,培养积极心态,坚定戒治信心。
四是开展运动戒毒,强化康复训练,注重文化熏陶,巩固戒治成果。
方案实施情况为:
降压降糖,减轻症状。通过与公安医院医生沟通了解到,张某处于生理脱毒期,戒断反映较强烈,从入院体检和近期诊断来看,血压长期处于120/200mmHg以上,属于极高风险阶段,针对其身体状况,医生采取了不同的降压治疗方案。每半小时进行一次血压测量,测量后采取服药或者打针等方法,直到血压降到安全范围。同时进行降糖疏肝、平心理气治疗,使其血糖有效降低,心率恢复正常。
关怀感化,转变思想。针对张某思想症结,专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对其关怀照顾。由于张某患有糖尿病,专区民警在医生指导下给其开设病号饭,为帮助其补充营养,并自费给张某购买了营养品。面对专区民警的帮助和关心,张某渐渐地打开了心扉,对民警谈起了自己的过去。原来张某因多次吸毒,家人对其早已放弃,在社会上张某也很孤僻,对他人也抱有戒备心理,很难真正相信别人,张某认为这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就是家人将其送进来的,心中充满怨气。针对此种情况,民警及时开展个别谈话,对张某进行了耐心地教育引导,使其逐渐认识到:家人才是真正关心爱护他的人,无论张某犯过多少次错,家人永远都是最愿意包容他、原谅他的人。即便真是将他送进戒毒所,也是出于帮他戒除毒瘾、养好身体这个初衷。在戒毒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循循善诱下,张某终于走出了认识误区,解开了思想症结,认同了民警的分析判断。
明确身份,安心戒治。作为病残专区的一名戒毒人员,张某和全所其他戒毒人员一样,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还是病患者。因此,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既是戒治康复的需要,更是戒毒人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公安医院的医生为其诊疗医治,是出于政策救助和人道主义关怀,但在技术上并不能保证治好所有病症。当前张某处于生理脱毒期,出现诸多迁延性戒断综合症是必然的,对于无需就医的小病痛要学会自己克服和忍耐。相信只要张某转换心态,明确身份,配合治疗,安心戒毒,就一定能彻底戒断毒瘾,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家人也会因看到其可喜变化而倍感欣慰,热情接纳。这是其脱胎换骨,重塑新生的唯一正确选择。经过这次长谈,张某的思想和情绪渐渐地稳定下来,能够自觉配合医生治疗,顺利度过了生理脱毒阶段。
运动戒毒,文化熏陶。在张某度过了生理脱毒阶段之后,结合其身心状况,对其开展运动戒毒,安排康复训练,使之与其他戒毒人员一道,集体演练养生操《八段锦》、气功操《六字诀》、手语操《希望之光》并背诵《弟子规》。在演练《八段锦》时,通过转手旋臂、扭腰压腿、扩胸拔背、摇头踮脚等动作,使其畅通气血,疏通经络,养心定神,塑形健身,达到调节神经系统,增强机体活力的健身功效;在演练《六字诀》时,通过含胸收腹、落肘展肩、提臂转掌、揉腹调息等动作,使其吐故纳新、去热散寒、静心观想、颐养腑脏,达到养心平肝、健脾和胃、梳理三焦、补肾强髓的养生功效;而通过《弟子规》的背诵,使其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树立弃恶从善、知仁守义的思想理念;通过手语操《希望之光》的演练,展示其在党和政府的教育挽救下,反省自身罪错,诚恳忏悔感恩,决心改过迁善,立志重新做人的心路历程和美好希望。
经过一系列的医疗诊治、教育戒治、行为矫治,张某思想稳定,情绪平和,性格乐观,康复顺利,饮食睡眠正常,学习劳动积极,人际关系协调,家庭亲情修复,对未来充满信心。
(一)分段戒治,循序渐进
本案中,对张某的教育戒治是对《戒毒人员入专区14日管理办法》的实践检验和典型印证:前七日由公安医院的医生护士提供专业的医疗救助,帮助张某减轻病痛,度过戒断反应期。中间四日由专区民警针对其实际表现和思想心理症结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教育方案,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引导其转变身份意识,适应戒治环境。最后三日,根据其身心条件制定运动戒毒和康复训练计划,学习演练养生操《八段锦》、气功操《六字诀》、手语操《希望之光》并背诵《弟子规》,增强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事实表明,这种分段戒治、有序进行、循序渐进的教育戒治方法,符合病残吸毒人员的戒治规律,切实可行,效果良好。
(二)辨证分析,精准转化
本案中最值得反思和总结的是,对于生理脱毒期的戒毒人员而言,其生理疾病和心理症结往往同时存在,形成错综复杂、相互影响的矛盾统一体。其间既有医疗诊治的合理需要,也有借题发挥的无理要求。对此,戒毒民警应仔细甄别,“对症下药”,切不可以偏概全、单一处理,更不能意气用事,冲动鲁莽。本案中,张某因逃避收治目的落空,产生焦虑、急躁情绪,便想凭借自身所患疾病,规避法律、逃避戒治,从这一角度看,张某的言行确有“装病泡号”的“伪病”性质;另一方面,此时的张某又处于生理脱毒期,出现迁延性戒断综合症实属必然,加之其身体早已患有多种严重疾病,其血压值也远超出正常范围,存在较高的潜在风险,从这一角度看,张某的多种身心不适情形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当言行,包括性情烦躁、不好好配合治疗甚至索要止痛药以替代毒品、缓解毒瘾的行为表现,又确有其客观原因与现实依据。
此时,如果戒毒民警只看到其“伪病”一面,一味严惩,势必忽视对其所患多种疾病的及时有效治疗,其潜在危重病情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相反,如果戒毒民警只看到其“病人”一面,有求必应,势必忽视对其思想心理症结的及时有效矫治,发展下去必将成为影响教育戒治质量和场所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对此,大、中队领导和一线民警, 冷静应对,辨证分析,正确判断,措施得力,从生理医疗和心理矫治两个方面,双管齐下,综合施策,既揭露了其“装病泡号”的伎俩,又转化了其错误认知,使其顺利转变认识、适应环境,心平气和地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为其接受今后一系列教育戒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以人为本,关爱感召
戒毒人员中大部分为“多进宫”,恶习较重,“五毒”俱全,狡猾刁钻,逆反强烈,既留恋过去,又渴望未来、既破罐破摔,又自悔自责、既情绪冷漠,又亟需关爱,左右摇摆,痛苦挣扎,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为此,戒毒民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突出体现戒毒工作教育人、挽救人的本质特征,注重行为矫正,突出人格感化,唤醒麻木心灵,有效激发戒毒人员自我约束、自我养成的戒治积极性。本案中,戒毒民警践行人性化执法理念,通过采用思想开导、情绪疏导、行为引导等多种方法,帮助戒毒人员深挖违法根源,消除心理障碍,走出认知误区,打消逆反心态,从而在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互动关系,使后者能以“理解”、“信任”、“支持”和“配合”的积极姿态,将自己真实的心声和状况,如实提供给民警,确保教育戒治成果的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