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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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5826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08 16: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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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关于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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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开展“商转公”贷款贴息?

答:“商转公”贷款是我市缴存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市公积金个贷率持续保持高位,无法满足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需求,为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市公积金中心创新开展“商转公”贷款贴息,对缴存职工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贴,以减轻缴存职工商业贷款还款压力。

二、“商转公”贷款贴息与“商转公”有什么区别?

答: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商转公”贷款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种类之一,需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贴息是一项阶段性支持政策,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利息补贴,无需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需要提前预约吗?

答:不需要。

四、贴息期有多长?

答:按年为周期申请贴息,本次贴息期暂定为1年。贴息期满后,市公积金中心视情况研究是否延续相关政策。

五、贴息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月贴息金额计算公式为:

月贴息金额 =  ×补贴利率差


例如:申请人小王,计算贴息的贷款额度为60万元,商业贷款余额为60万元,剩余贷款期限28年,执行的商业贷款利率为3.3%(LPR-30BP),应享受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当月小王商业贷款实还利息为1650元,次月应补贴利息225元。

即:根据《方案》,贴息标准为LPR-30BP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之差,因小王执行的商业贷款利率正好为LPR-30BP,补贴利率差为3.3%-2.85%=0.45%,补贴利息=(1650元/3.3%)×0.45%=225元。

六、贴息后,还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商业贷款吗?

答:可以。

七、“商转公”贷款贴息是否算作一次公积金贷款?

答:不算公积金贷款,但在贴息期间,视为已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市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须先终止贴息。

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是否可以申请贴息?

答:不可以。因为组合贷款属于公积金贷款种类之一。

九、灵活就业缴存人或非贵阳中心缴存人可申请贴息吗?

答:不可以。

十、到哪里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

答:商业贷款银行为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业务合作银行的,到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

商业贷款银行为非市公积金中心贷款业务合作银行的,可到任一合作银行申请。合作银行及具体办理网点详见《“商转公”贷款贴息承办银行网点清单》。

附件:“商转公”贷款贴息承办银行网点清单.xlsx


文件原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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