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本系统的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戒毒康复单位的设置、布局方 案并协调落实。
三、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和调配。
四、指导、监督对本系统戒毒人单位的执法、所政管理、警戒、教育矫治、生产劳动、生活卫生、医疗康复、防疫、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维护戒毒单位的安秩序和稳定。
五、指导、监督本系统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六、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负责警务督察工作。
七、协助主管部门和有关地级以上市管理戒毒单位领导。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