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省戒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年度报告后下载)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46号宏资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851-85864722;电子邮箱:gzjdg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戒毒工作实际,抓细抓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依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中涉及我局的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事项名称、信息更新时间、信息保障部门、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公开对象、公开方式进行明确。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责主业,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79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14条,解答政务咨询和群众咨询8人次,发布人事任免信息7批次,公开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信息12次。相关业务部门按时按计划公开了《贵州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工作重点和计划》、等重点工作规划。二是细化财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贵州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等,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和办理的依申请公开数量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省戒毒局政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局政务信息的采编、审核、更新等环节工作,优化发布流程,严格保密审批,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狠抓信息发布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质量,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明确对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处室、人员的责任。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自开通以来,以宣传、服务、展示、互动功能为一体,宣传禁毒戒毒方针政策、介绍戒毒工作开展情况和报道教育戒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亮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相关工作进行报道。共发布微信图文信息3493条,总浏览量为160370,总访问量为62332。点赞、留言上千人,微信关注实现系统民警职工全覆盖并逐步向社会受众拓展。探索开通“探访预约和家属汇款”便民服务功能和“固知堂”小程序,实现新媒体社会服务功能,大大提升了“微信”影响力。二是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禁毒戒毒”工作思路和措施,在局门户网站搭建了集线上学习、在线答题、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禁毒戒毒“线上”服务平台,着力将局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我省第一家专业提供禁毒戒毒服务的“线上”平台。在以黔南州龙里县为试点进行的推广运用过程中,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3000名学生平均运用网站进行学习时长达183分钟,2022年预计覆盖9.6万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分管局领导每季度做一次工作部署。二是明确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并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通讯员工作群,保证信息畅通,加强对垂管单位的管理、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2792340.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薄弱,学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处室、基层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认识不清晰。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把握;由于我局工作职能性质特殊,戒毒人员数量、收治结构、场所建设等情况均属于秘密,不宜公开,在对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上尺度难以把握。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政策解读。紧扣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关注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禁毒戒毒,扫黑除恶等宏观政策取向,重点加强对《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等工作的全面公开和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精神解读清晰。并对执法管理、教育戒治、生活卫生、综合保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做好回应、解疑释惑。
二是持续加强推进政务网站高质量发展、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严格规范政务网站开设,进一步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同时强化“两微一站”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提升我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工作奖惩机制,持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无其他特殊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