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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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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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始建于2000年6月26日,2008年6月正式挂牌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工程于2012年9月正式破土动工,历时2年,内建有强制戒毒区、戒毒康复中心、教育矫治中心、综合办公楼、“中国梦”主题文化长廊等。总投资1.57亿元,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占地119.6亩。2014年3月25日,正式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搬迁至黔东南州凯里市开怀新区金山大道118号。

自建所以来,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围绕“文化建所、文化兴所、文化强所”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队列有口号声、集体活动有歌声、业余生活有笑声的“三声”要求,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执法文明化、教育人性化、戒治科学化的“四化”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优越所区环境,处处体现“管理即是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的文化理念,全面夯实围墙文化、走廊文化、室内文化、设施文化等特色文化,经常性组织开展多种文化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已帮助上万名吸毒人员戒掉毒瘾,重归社会。并先后荣获贵州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抗凝冻、保民生”先进集体一等功,贵州省直机关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总之在所党委的不懈努力下,我所形成了以党委班子为龙头,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实现了“两个稳定一个有序”,即:民警队伍稳定、戒毒人员队伍稳定和工作有序。

主要职责:收治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负责人:所党委书记、所长张耀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118号

联系邮箱:qdsnews@163.com

微信公众号:贵州省黔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电话:所政管理科(工作日、工作时间)0855-8566341    所指挥中心(非工作时间)0855-8566336

传真:0855—8566333


戒毒人员探访管理注意事项


    1、戒毒人员探访,必须在规定的区域进行。

2、前来探访的人员只限于被探访戒毒人员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其他人员需要探访的,须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3、探访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关系证明;户口不在一起的,必须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能证明与戒毒人员关系的证明方可准予探访。没有证件(证明)或人、证不相符的,一律不准安排探访。

4、每次探访时,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均需提供身份证件登记),探访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5、探访时谈话内容必须健康、合法,不得使用隐语(暗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负责带探访的民警必须现场监听,特殊情况还必须进行录音录像。

6、探访时原则上一律不准许送任何物品入所,特殊情况所政管理科会作出统一安排,届时探访人可根据要求,在探访窗口将允许送入的物品交由管理民警检查、登记后再交给被探访戒毒人员。

7、交给戒毒人员的现金,需办理上账手续,由负责探访的管理民警收交财务科,并开具收据(一式两份),收据联交给戒毒人员作为上账凭证。严禁戒毒人员接触和持有现金。

8、正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正处于单独管理期间的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违反所规队纪造成恶劣影响、不服从民警管理、不配合教育戒治等表现较差的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

9、如探访人员利用探访传递毒品、犯罪信息及其他违禁物品的,立即停止探访,并报告管理科,由管理科、护卫队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探访人员应当遵守探访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民警安排;探访人员违反探访规定,经劝阻无效的,可以立即终止其探访;情节严重的取消探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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